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
为加强会费管理,保障商会工作正常进行。根据商会章程、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相规定,结合本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职位 | 标准 |
会长 | 20000元/年 |
副会长 | 5000元/年 |
副会长 | 3000元/年 |
会员 | 1000元/年 |
二、会费支出范围
会费遵循“量入为出、勤俭节约、合理使用”的原则进行支出。
1、事业费支出。用于商会开展学术交流、咨询服务、优秀研究成果及论文评审及承担委托交办任务的开支等。
2、会议费支出。用于商会召开年会、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表彰奖励会议等。
3、办公费支出。用于日常办公、房租水电、差旅、通讯、购置设备、书籍、资料、订阅报刊等。
4、印刷费支出。用于文件、资料、会讯等印刷及稿费支出。
5、工资补助支出。用于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、津贴、奖金、福利费等。
6、其它合理开支。
三、交纳会费时间
1、会员单位每年1月底前一次交纳当年会费。
2、凡当年6月底前申请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新会员,按全年交纳会费;7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相关入会手续的新会员,按会费标准的一半交纳会费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收取会费,开具商会会费收据。
2、会费收入、使用应纳入正常的财务管理渠道,专人负责。每年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向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。
3、会员无故未交纳会费的,按本会章程规定处理。